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与的选拔考试体系,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重要方式。由于其特点是以科目为单位选拔人才,所以被称作科举制。这一制度始于隋朝,持续至清末,总计运行了约1300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雏形
隋朝统一全国后,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并加强中央集权,选择将官吏选拔权收归中央,替换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在大业三年设立进士科,以考试形式选取人才。"进士"这一词源自《礼记·王制》,最初意指能够进入受爵禄之列的人。当时主要考察的是策论,即与当时国家生活相关的论文,这类试卷被称为试策。在那个时代虽然只是草创阶段,但它将读书、应考和仕途紧密结合起来,为中国选才史开辟了新篇章。
唐代科举特色:诗词歌赋占据中心地位
唐代最显著的一个特征就是进士科的地位上升,它成为了文人的出身门路之一。唐代进士考试更倾向于文学创作,如诗赋等,其余部分则侧重于文学作品编撰,将自己的文采投献给名人或达官贵人以求推荐,这种做法称为行卷。
宋代科举特色:轻视诗词重实际能力
殿试策论因时间限制等原因,大多数情况下并未展现出高超文采。但作为一种文学体裁,其中也包含着佳作。此外,由于宋代实行文官制度,大批文人通过科举成为仕途人物,他们不仅在政治上有发言权,在文化界同样左右风气,因此宋代学者往往兼具官僚、学者、文人的复合型身份,其知识结构远比前两朝广泛深厚。
明清期八股取士:文章格式优先
明清期间,所有官方考试均以八股文为主要内容,每篇文章必须遵循严格格式,不得超过一定字数。一开始各题要求写入二百字以上(对于《四书》)或者三百字以上(对于《五经》),但随着竞争激烈,一些应试者会写得愈长愈详细,最终导致规定每篇不得超过七百字,从而形成定规。此外,只要形式符合规矩,便能获得较高分数,无需考虑内涵丰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