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德淹,字小范,又字景贤,出生于清同治三年(1864年)的县敦信团利村(今洋溪镇),隶属于汉族。他的政治生涯始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乡试举人,并被派为通判候缺云南省。
邹德淹在安平厅任职期间,他深知该地区的复杂性和难治之地的特点。面对多年的积案和疑狱,他迅速作出了决断,一月内解决了37起疑案,大幅度减轻了民众的负担。同时,他还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减少垦种费,从而激励了更多民众参与耕作,促进了当地农业发展。
邹德淹在云南期间,还曾与法国领事发生冲突,因为他坚持中国的主权,不允许法国无理要求。在这场争执中,他展现出了不畏强权、维护国家尊严的勇气。他还成功地解救了被捕的越南民族领袖项从周,并因此受到朝廷赞扬。
后来,邹德淹因其政绩,被调署定远厅。在定远,他进一步推动教育改革,将废弃的小学改造成为新学校,并增加至110所,同时提升教师质量,使得定远成为教育昌盛的地方。此外,他还提倡桑蚕业,让当地居民学会养蚕技术,为地方经济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随着年龄增长,邹德淹开始考虑退休生活,但未能如愿,最终在1922年辞去公职返回故里。他的一生充满了对国家和人民的事业献身精神,在历史上留下了一笔不可磨灭的印记。最终,在1927年的9月20日,因病逝世,享年6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