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学家探究唐代以前的婚房称呼

在古代,结婚用的婚房不叫“洞房”,而称为“青庐”。据《世说新语》记载,曹操与袁绍年轻时曾经一起进行一些恶作剧,其中有一个故事涉及偷窥新娘。尽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存疑,但确凿的是古人在举行婚礼时会使用临时搭建的帐篷作为婚房,这种帐篷被称为“青庐”。

从东汉到唐初,“青庐”通常位于住宅西南角的吉地内,是新娘下轿进入的地方。诗人焦仲卿在其妻之死后写下了《玉台新咏·古诗》,其中提到了“牛马嘶,新妇入青庐”的情景。而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也提到北朝时期的婚礼习俗,即用青布搭成屋宇,并称之为“青庐”。

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也有类似的描述:“公子辞而出,曰:‘明夜七月初九,新月钩辰,天孙有少女下嫁,吉期也,可备青庐。’”

除了作为婚房外,“青庐”这一词还可以指代结婚本身,就如同现代人们用“洞房花烛”来形容一样。这一点可以从郭沫若作品中看到,他在《卓文君》第二景中写道:“卓翁,你该晓得,司马长卿名扬四海,如今尚未青庐。”

至于唐代以前的“洞房”,它并不是指夫妇共享的寝室,而是宫廷中的豪华居所。在楚辞和司马相如等人的作品中,“洞房”常常与美好夜晚联系起来。

随着时间推移,由于文人的创造性表达和文学上的联想,最终将原本用于宫廷居所的大词——"洞房"赋予了新的含义,使其成为专指夫妻共度良宵之处。此后的文学作品中频繁出现了这样的用法,比如刘禹锡、顾况等人的诗歌,以及戏剧中的对话,都将"洞房"视作男女欢爱之地。

因此,从上述历史文献和文学作品来看,可以清楚地看出,在唐代以前,“洞房”一词并不特指夫妇合宿之处,而是在后来的文化演化过程中逐渐固定下来,以此形容新的意义,即男女首次共享寝室的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