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中国历史读本晋朝的双面镜

晋朝的体制为世族,制度由汉代的三公九卿制演变为晋朝的三省制,是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基础。司马氏原本是曹魏世族,在高平陵之变后掌握了魏国大权;司马炎建立晋朝后,统一了中国,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虽然创造了太康盛世短暂和平繁荣,但并未彻底解决浮华奢侈社会问题及贪污风气。由于实行“偃武修文”的国家政策以及诸王、外戚相互争权,导致八王之乱,使得西晋元气大伤。

中央制度

两晋体制以世族为主导。世族形成源自汉魏,由地方豪强、经学家族或累代官员组成。在220年曹魏实行九品中正制作为选拔人才的工具,以取代因战乱崩溃的察举制度。九品中正负责审查的人选一般是二品官,但二品官几乎都是世族成员,因此使得世族获得选拔人才的机会。这导致拔选往往重视家门而忽略才德,最终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此外,九品中正不仅维护门阀统治,也构成了其一部分。在东晋时期,随着江南开发,不同地区出身的人逐渐抬头。

行政架构

行政结构方面,上层决策机关与行政机关也逐步分离。尚书省、中书省及门下省依次独立出来,从汉代三公九卿转向隋唐时期三省六部。而西晋继承了曹魏政体,其中书监职位极为重要,其名义上在尚书令之下但实际上拥有更大的权力。此外,门下的职能也从中书分担了一部分权力共同参与决策,而尚书则管理行政事务。在西晋已有较完整机构设置,如 省、曹、郎曹等机构。但直到东晋时期,大臣们才开始扩张这些机构中的职责范围,比如将奏章处理工作委托给局曹,对于门下,则在哀帝时代设立门下省以牵制其权力增长。

法律制度

征求法律方面,由于《魏律》内容过于复杂,在司马昭执政期间即命贾充等人参考《汉律》和《魏律》编纂新的法律法规。这项工作在267年完成,并于隔一年全天发布成为《泰始律》,这也是整个北方各个朝代唯一被广泛采用的法律典籍。此外,《泰始律》的注释本身也有官方效力,被称作“张杜注”,对未来影响深远,如唐代所做的一些类似解释性文献。不过这种通过注释来辅助理解法律文件的手段最终成为一种常见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