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秦简公,嬴姓,名悼子,在位15年。是我父秦怀公之子,是秦昭子的弟弟、秦灵公的叔父。公元前414年至公元前400年,我在位期间,不仅在政治上有一定改革,如允许官吏和百姓带剑,打破了只有贵族才能带剑的特权,还实行按土地亩数征收租税的政策,这是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也表明秦国开始向封建制度转化。
在军事方面,我曾出师攻魏,但败于郑(今陕西华县西南)。为了防身,我令官吏带剑,这是秦国革新礼制的一大措施;次年,又允许百姓带剑。同年的魏伐秦,我们失去了河西地,被迫筑洛阴、县两城,而我们退守洛水(今陕西境内洛水),为加强防御和保障国内改革,我组织军民修筑长城。这是战国时期最早的长城,又称秦东长城。
我去世后,由我的子嗣继位。在历史记载中,有关我的生平和统治情况有详细描述。我知道自己不仅要处理好国家的大事,还要面对外部敌人的威胁,以确保国家安全和稳定。在这过程中,我也学习到了很多关于如何管理国家、处理人际关系等知识。
作为一个历史人物,无论是在政务繁忙还是在军事斗争中,都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变化。我相信,只有不断进步才能使我们的国家更加强大。而现在,当我回顾自己的统治时期,也深感自豪,因为我所做的一切都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