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炼(1507年—1557年),字纯甫,号青霞,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幼聪敏能攻古文,汪文盛以提学副使校浙士,得其文惊绝,谓为异人,拔居第一,始补府学生。
嘉靖十七年(1538年)考中进士,历任溧阳、茌平、清丰县令,为官清廉,颇著政绩,为百姓所称道。但因其不阿谀奉迎,而秉性耿直,每每龇龉权贵,被贬职为锦衣卫经历。沈炼任官期间,屡次严嵩、严世蕃父子,上疏历数严党专擅国事,排斥异己,遍引私人居要地,吞没军饷,战备废弛,致东南倭患猖獗,北方俺答寇掠京畿等十几条罪状,要求严正典刑,借以纠正“人心纪纲,败坏难言”。沈炼以低微的职位与严嵩父子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但他的慷慨正义却触怒了嘉靖皇帝,不但当场受到呵斥,还被廷杖数十,贬至保安州为民。
沈炼携妻挈子去保安(今河北涿鹿)五年多,虽沦落草野,而发愤抗疏之心犹耿耿不能忘焉。保安系边境地区,当时保安州所属的宣大(宣府镇、大同镇)总督为严嵩干儿子杨顺。他谎报战绩,放纵士兵杀良献首冒功请赏,沈炼获悉在杨顺的庆功宴上献诗一首:“杀良献首古来无,解道功成万骨枯。白草黄沙风雨狂,冤魂多少觅头颅”。杨顺忌恨不已。在保安,沈炼还以李林甫、秦桧、严嵩的像作靶,让人日日练射,这使严氏更加刻骨切齿,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遂密令杨顺等杀害沈炼。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严党被劾,严嵩削职,严世蕃处死,沈炼一案才得以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