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老人待遇最好年过70可享受处级待遇在中国历史上的大地震中展现了自然的威力与人类对待遇追求的坚韧不

在中国的汉朝时期,养老敬老的制度非常完善,年过七十、无人品问题的老者,在"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上享受处级待遇,可以与当地的官员平起平坐。汉代不仅养老,还有赡养之法,如颁发“养老诏令”,凡五十岁以上子民若人品好,可担任“三老”职务,每年十月还赐予酒肉。此外,到了成帝建始年间,将享受这种法定待遇的最低年龄降到了七十岁,并且每年秋天由地方政府普查人口,对高龄老人进行登记造册,举行隆重的授杖仪式。在《后汉书礼仪志》中记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从这个记载来看,不仅是实用,而且还有健康祝愿。

此外,有文献记载了西汉诏书中明确写道:“高年赐王杖(即前文中的玉杖),上有鸠,使百姓望见之,比于节。”“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当时的“六百石”官职为卫工令、郡丞、小县县令,与现在的一般干部相当。同时,这些高龄者也可以走皇帝专用的道路,即便是皇子也不允许。

然而,在那段历史里,如果有人擅自征召或辱骂这些被尊敬的人物,他们将会受到严厉惩罚,其中甚至有一例云阳白水亭长张熬殴打了一个受王杖者的事件,最终判决该亭长弃市。这一切都体现出那个时代对待高龄者的态度和法律保障,也可能是后来的各朝对待老人的政策有所影响,从而形成了中华民族敬老养生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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