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老的中国汉代,养老敬老的制度格外完善,年过七十、品行无可指摘的长者,在“中华历史文化名城”的自然风光中享受着与“处级”官员同等待遇。他们可以携带王杖而入官府,不必低头致敬,与当地的官员平起平坐。这与汉代时期的一个残酷事实形成鲜明对比:那时,老人若被判为“弃市”,将会遭到极刑。
自西汉初期,一系列旨在保障老人的福祉的诏令便开始颁布。皇帝高祖发布了养老诏令,为八十岁以上之人提供糜粥饮食和几杖护卫。此后,每位五十岁以上且品德良好、能引领他人向善的人,都有机会担任“三老”职务,并免除徭役,每年还会获得酒肉赐予。
随着时间推移,文帝又进一步强调了养老之意,对于那些未能及时得到救济的长者表示关切,并下达了新的命令。在成帝建始年间,这种法定待遇甚至被扩展到了七十岁以上之人。
每年的秋天,当地方政府都会进行普查,将这些高龄者的信息登记造册,并举行隆重的授杖仪式。在《后汉书礼仪志》中记载,这个过程中,他们还会被赠予一根玉杖,以防止噎口,同时也有健康祝愿之意。
出土于甘肃武威县咀磨子18号汉墓内的一份木简记载显示,西汉对养老敬老法规保持了一贯性,没有间断。而每隔一段时间皇帝就会发誓坚持这一政策,从而确保这一传统得以延续。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即便是普通百姓,只要年龄达到七十岁,便可拥有与六百石官职相等的地位,可以自由行走在皇家的专用道路——驰道上,而这对于其他阶层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样的待遇体现出了当时社会对尊重和保护长者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一种特别尊贵的地位。在那个时代,被发现辱骂或殴打受王杖者的人,将面临严厉惩罚,有时候甚至是死刑,如张熬案件所示。
这种特殊待遇不仅体现在物质上的供给,还体现在精神上的尊重,让人们从小就接受这样一种观念,即追求孝顺父母是一种美德,是金玉良言中的重要内容。这种传统一直影响着后来的各朝各代,对于如何更好地照顾和尊敬长者提出了很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