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周的历史长河中,宇文泰以其睿智和宽厚之心,为国家树立了坚实的基础。早在大统五年,他便下令设立纸笔于京城阳武门外,以接纳民间的建议和批评。当时的丞相府记室柳虬提出了“纳忠谠之言”的建议,宇文泰欣然采纳,并要求史官记录无遗,这种做法有助于西魏政权清明吏治。
北周奉行以德治教化为主,法治为辅。各级官吏被要求遵循儒家学说修身,以仁义、孝悌、忠信、礼让、廉平、俭约为准。同时,通过灌输孝悌、仁顺、礼义等儒家伦理观念,稳定了社会秩序。
在用人方面,北周推崇唯贤是举,不论出身,只要德才兼备,即使微贱,也能升至高位。这一思想打破了门阀传统,为汉族士人提供了进入政权的大门。如李弼与柳敏,都因其才能而被重用,并担任重要职务。
为了整治吏治,宇文泰放宽对贪赃者的处罚标准,但仍保持法律执行严格。他公告:“杀一利百,以清王化。”北周还制定了“征备之法”,追查并惩罚过去犯错的人员,同时追回他们所得财物。
法律上,宇文泰主张不苛不暴,对官员进行公正处理,如王世超因骄横被赐死,而郑伟因违法被免职。此外,他还努力减少冤假错案,大力废除宫刑制度。大统十三年,他又下令废止宫刑,从根本上改善了一些不合理的法律规定。
最后,在改革官制方面,宇文泰借鉴汉族古代社会和鲜卑部落时代,将自己的统治行为包装成正统,有助于减少民族间的心理隔阂。而府兵制度则融入鲜卑民族的情感,从而巩固了他的统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