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周的五百年历史里,宇文泰以其开明的政治理念和卓越的统治能力,为这个朝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早在大统五年(539年),宇文泰便设立了“纳谠言”制度,即将纸笔置于京城阳武门外,以便民众能自由地向他提出意见。当时的丞相府记室柳虬提出了纳忠谠之言的建议,宇文泰欣然采纳,并要求史官记录无隐,这种做法有助于西魏吏治清明。
北周奉行以德治教化为主,法治为辅。在这一原则下,要求官吏修身齐家,以儒家学说仁义、孝悌、忠信、礼让、廉平、俭约等为准,同时向人民灌输孝悌仁顺礼义,用这些伦理观念束缚思想,以心和志静。
用人方针上,北周奉行唯贤是举,不限资荫,只要德才兼备,无论出身如何,都可被重用。这一选官思想体现了打破门阀传统新精神,对汉族士人提供了一条进入政权的大道。如李弼和柳敏,他们原本分别是东魏河东郡丞和侯莫陈悦帐下的大都督,但都因其才能被重用成为重要人物。
宇文泰还通过改革整治吏治,将贪赃者宽松至满三十匹处死,而非《梁律》的满十匹或北魏北齐的一匹。公告中,他强调:“杀一利百,以清王化”,表明严刑峻法可以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还制定了“征备之法”,追查以前犯事并追索赃款。
在法律方面,宇文泰主张不苛不暴,如对位至大将军郑伟因不遵法度而免职;同时也要求断案者慎罚减少冤假错案。他废止宫刑,大統十三年(552年)后,其影响深远。此外,他还进行了一系列复古色彩浓厚的改革,如从汉族古代社会寻找依据,从鲜卑族部落时代得到启发,并通过这种托古改制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