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周的历史长河中,宇文泰以其睿智和宽厚之心,为国家树立了坚实的基础。早在大统五年,他便下令设立纸笔于京城阳武门外,以接纳民间的建议和批评。当时的丞相府记室柳虬提出了纳忠谠之言的建议,宇文泰欣然采纳,并要求史官记录下来,不留一丝隐瞒。这种做法有助于西魏政权吏治的清明。
北周奉行以德治教化为主,法治为辅。各级官吏都被要求遵循儒家学说修身,以仁义、孝悌、忠信、礼让、廉平、俭约等作为行为准则。此外,还向人民灌输孝悌、仁顺、礼义,用这些伦理观念束缚人们思想,从而稳定社会秩序。
在用人方面,北周推崇唯贤是举,不论出身,只要德才兼备,都可担任高位。这一选官思想打破了传统门阀制度,让汉族士人得以进入西魏政权。宇文泰也善于聚集人才,如李弼原是侯莫陈悦帐下的将领,被重用成为八柱国大将军之一;柳敏原是东魏河东郡丞,被拜为丞相府参军事;苏绰则被推心置腹地使用。
为了整治吏治,宇文泰对贪赃者施加较轻惩罚,比如满三十匹才能处死,这比其他朝代更宽松。他宣称:“杀一利百,以清王化”,表明严格执法对于维护正义至关重要。而对于以前犯错的人们,如果能够自首并承认错误,就能得到赦免,但如果有追究线索,则必须追查到底。
在法律上,宇文泰主张不苛不暴,对所有犯法者均给予公正处理。他还要求断案者慎罚,力戒冤假错案,并废止宫刑,大大减少了冤狱。大统十三年,他又下令废止流传二千余年的宫刑,更显示出他对法律改革的决心和远见。在改革官制上,他也模仿古代汉族制度,同时借鉴鲜卑部落时代建立府兵制度,这些措施都增强了他的统治合法性,使得他的政权更加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