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联合邦脱离大英帝国的保护成为一个独立国家;随后在1963年9月16日,马来亚联合邦、沙巴(旧称北婆罗洲)、砂拉越和新加坡联合成立名为马来西亚的联邦制国家。根据联邦宪法第32条文,国家元首是经统治者会议选出,由9位世袭统治者所轮流出任,称为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意指“被推举的最高统治者”),每任最高元首的任期限制最高为5年。统治者会议在遴选最高元首的同时,也会选出一名副最高元首以便处理最高元首缺席期间所无法履行的职务。
最重要的是,在这段历史中,我们需要了解两个重要王朝:吉打苏丹王朝以及森美兰州。吉打苏丹王朝拥有悠远传统,其血脉源自狼牙脩王朝,这个家族自1136年皈依伊斯兰教以来,就建立了吉打苏丹王朝。在历史上,该地区先后臣服于马六甲苏丹王朝之下,在其衰落之后,它先后成为葡萄牙、亚齐、大不列颠和暹罗的领地。1909年7月16日,英国和暹罗签署《曼谷条约》,吉打成为了英国保护领;1957年8月31日,吉打与其他半岛州属共同成立了马来亚联合邦。
至于森美兰州,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期,当时来自苏门答腊米南加保人建立了九个城邦。18世纪晚期,这些城邦请求派遣一位来自故乡Sultan AbdulJalil 的亲属作为新的统治者,以调解各城之间纷争并合法化政府。这位Raja Melawar 成立NegeriSembilan,并在1730年代定都于斯里默南迪。在19世纪末之前,该地区一直保持着母系社会体制,其中女子获得遗产和支配权,而男子则获得社会领导权。这一传统已经改变,如今森美兰由四大酋长从已故君主四子中选择产生,因此被称作“被推选的大統領”。他们既是森美兰州元首也是一名伊斯兰教领袖,并拥有一系列委托官员及宗教司职责。此外,他们还负责委任行政议员、议长以及宗教司,并且在官方文件中,他们将被尊称为SriPaduka Duli Yang Maha Mulia Tuanku (名字), Yang di-Pertuan Besar Negeri SembilanDarul Khusus。
以下是两家王室成员列表:
吉打国
苏丹慕查法沙(即位于1136-1179)
苏丹慕占沙(即位于117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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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阿都哈林沙(即位于1958-现在)
森美兰
端姑苏丹玛末沙(即位于1730-1795)
端姑拉惹希淡(即位于1795-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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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姑安塔(即位于1869-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