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联合邦脱离大英帝国的保护成为一个独立国家;随后在1963年9月16日,马来亚联合邦、沙巴(旧称北婆罗洲)、砂拉越和新加坡联合成立名为马来西亚的联邦制国家。根据联邦宪法第32条文,国家元首是经统治者会议选出,由9位世袭统治者所轮流出任,称为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意指“被推举的最高统治者”),每任最高元首的任期限制最高为5年。统治者会议在遴选最高元首的同时,也会选出一名副最高元首以便处理最高元首缺席期间所无法履行的职务。
最重要的是,在这段历史里,我们需要了解两个重要王朝:吉打苏丹王朝以及森美兰州。吉打苏丹王朝拥有悠远传统,其血脉源自狼牙脩王朝,这个家族自1136年皈依伊斯兰教以来,就建立了吉打苏丹王朝。在历史上,他们曾臣服于马六甲苏丹王朝,以及葡萄牙、暹罗和英国等势力的影响下,但始终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性。至今,吉打苏丹仍然掌握着州政府及宗教领袖的地位,并且有权委任州务大臣、行政议员、议长以及宗教司。
另一方面,森美兰则是一个由米南加保人建立的小国,它们最初实行母系社会体制,与其他父系社会体制下的马来人不同。在18世纪末叶,一位来自苏门答腊的Raja Melawar被邀请成为NegeriSembilan(9个城邦)的统治者,并定都于斯里默南迪。这座城市至今仍然是森美兰州的心脏地带,而其领导人的职位则通过4大酋长中的4名已故君主之子中进行选拔,以确保遗产与领导权得到合理分配。
以下是两种文化背景下的历代领导者的列表:
吉打:
苏丹慕查法沙
苏丹慕占沙
苏丹莫哈末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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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阿都哈林
森美兰:
端姑拉惹希淡
端姑拉惹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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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姑安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