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是谁签字的 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说到辛丑条约,大家肯定都知道,这个是我们中国近代史上最严重的一个不平等条约,因为这个合约的签订,让各种帝国主义和其他的侵占国家都开始纷纷掠夺。清朝的政府甚至都成了帝国主义的统治的工具!那么这个条约是谁签字的呢?里面的内容大概是什么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辛丑条约是谁签字的

关于这个辛丑条约的签字人,分别是爱新觉罗·奕劻和李鸿章。这个奕劻是晚清的重臣,同时也是清朝首任内阁总理大臣。至于李鸿章,大家都比较熟悉了,毕竟他在清末的时候可是非常出名的。而且还是一等肃毅伯。这个条约的签署就是他俩进行的!

2、辛丑条约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首先第一个就是赔款,大家都知道,这个条约的赔款数额是巨大的,一共要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加上利息,本息共计9.8亿两!这可是当时清朝时期最困难的时候,如果还不上的,那么担保的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可能都会牵连。其次就是划定使馆区,这个使馆区,就是中国人不能居住,只能外国人住,而且还能派兵防守!

紧接着就是胁迫请城府反帝斗争,也就是说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的走狗,如果发现违背的群众,直接当场就处死。而且官员还要保护外国人的安全,就是让清政府的人来保护外国人。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