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族统治下的其他民族

辽代契丹族成为统治民族,在其直接统治下有奚、汉、渤海及直辖于契丹各部的其他各族。有许多民族作为属国属部而隶于契丹。此外,有些民族则作为契丹邻国邻族而存在。

契丹族和这些族建立了各种不同的关系,有的民族如汉族,一部分在辽国者是作为国内被统治民族而存在,一部分在宋国者则作为邻国民族而存在,其他民族也都有这种状况。甚至在国内同一民族也享有不同待遇,因此关系极为错综复杂。

奚族

辽代契丹人和奚人的关系是分为不同状况的,并非都尊为同族,在辽代前后也是有变化的,试分述于下:

其一,是将奚王府五账作为一部,列为辽代四大部族之一,与契丹五院部、六院部、乙室部并列。即《辽史·百官志》所谓:“并奚王之众,抚其帐部,拟于国族。”他们在相当程度上同享了契丹族统治集团的地位,可以拥有土地、部曲。其二,是将奚六部与契丹诸部并列,承认这些奚族部落和契丹诸部一样享有平民地位。

这奚六部就是遥里部、伯德部、楚里部、奥里部、南克部、北克部。其三,是将一些被俘的奚人置各部,分隶于契丹各部,他们成为契丹人的部落奴隶。如迭剌迭达部,本契丹鲜质可汗所俘奚人七百户,太祖即位,置为部。乙室奥隗部,太祖以所俘奚户置,隶南府。楮特奥隗部,太祖以奚户置,隶南府。

此外,奚有三营、曰撒里葛、曰窈瓜、曰耨碗爪。太祖伐奚,乞降,愿为著帐子弟,籍于宫分,皆设夷离堇。圣宗各置为部,改设节度使,皆隶南府。以备畋猎之役。这些奚部或是在部名上冠以契丹部落之名,表示它是这部契丹人的部落奴隶。或本为宫分户,是直隶于皇族的奴隶,后置为部,适当提高了他们的身份。

因此并非奚人都是宫户,也并非始终是宫户。圣宗以后奚人已不再作为宫户了。但这六部始终未摆脱被奴役的地位。他们是契丹人的农奴,以后奚王府五账分即“五王族,世与辽人为婚,因附姓述律氏中”。到金以后就融入契丹族中了。至于其他诸奚部,则由于其身份地位不同,所处环境不同,以后分别与契丹人、汉人融合。

汉族

契丹人在建立辽国过程中,即掳掠了大批汉人,俘迁东北,建立诸头下州,以后又得了燕云十六州。

辽朝契丹人对汉人也是分别对待:第一等是契丹贵族为了加强和巩固对汉族劳动人民的统治,有必要利用的汉族豪强地主。

在燕云地区,韩、刘、马、赵等汉族的四大家族在辽朝享有特殊的地位。而其中的韩姓更得改姓契丹的耶律,与萧即皇族和后族并驾齐驱。有些汉族官员如王继忠、张孝杰、李仲禧、刘霖、王观、杨兴功、陈昭衮、李俨等,受赐国姓,即改姓耶律,被纳入契丹族中了。而韩德让则更被接纳为皇族成员,并得以建宫卫,比一般皇族成员还高了。这些汉族豪强与契丹族互通婚姻,逐渐契丹化。

第二等是一般的州县户,这些汉人有时具有自耕农身份,有的还是汉族地主的佃户,他们在身份上不隶属于契丹皇族和贵族。但其中有些二税户则对世俗地主和寺院地主也有隶属关系。第三等是契丹贵族的头下户和皇族宫分户中的蕃汉转户。他们在身份上隶属于契丹贵族和皇族。实际上是农奴身份。

总的说来,辽代的汉人属于第一等的是极少数,属于第三等的数量不少,但比起第二等的还是要少得多。

第二等的汉人,虽然名义上身份自由,还是要被契丹族建立的辽朝所压迫剥削。因此,有人说辽朝“加强了北方少数民族与汉族的联系”,这仅是就两族统治者而言,契丹族统治者和汉族人民并无什么“类如胞亲的情谊”。汉族和契丹族两族人民间并无更多联系的可能。

有些契丹族平民还成为契丹统治者的帮凶,共同压迫剥削汉族人民。有的契丹平民也拥有少量的汉人奴婢。但也有一些契丹人在和汉族接触中逐渐接触汉文化,趋向汉化。

渤海族

辽灭渤海,首建东丹国以治之。这似乎把渤海作为属国对待。但与其他属国不同的是,契丹人并没有让渤海人自治理自己,而是让耶律倍当东丹王,次相耶律羽之掌握了实权,渤海大相仅备位而已。因此,东丹国实际上是一个傀儡政权,是契丹人统治渤海人的工具。

与此同时,辽在灭渤海国过程中,又将渤海批迁到契丹的统治中心——上京地区,设立州县管辖之。这些渤海人的地位介于自由民与农奴之间。

辽太宗天显三年(928年)又将东丹国西迁到今辽东地区,至辽景宗乾亨四年(982年)废除东丹国,渤海人在名义上亦成为辽的州县百姓。据《松漠纪闻》:辽还“徙其名帐千余户于燕,给其田畴,揭其赋入,往来贸易关市皆不征,有战则用为前驱”。又《宋史·高琪传》载:“又有渤海首领高模翰步骑万余人,并髡发左衽窃为契丹之饰。”这些渤海人则成为契丹人统治下的军户。

《中州集》载:“辽人掠中原及得奚、渤海诸国生口分赐贵近或有功者。大至一二州,少亦数百,皆为奴婢。输租为官,且纳课给其主,谓之二税户。”则辽初,渤海人也有沦为头下户的,后来逐渐转变为二税户。但王成国说:“仅按《辽史·地理志》统计,在十六个头下州中,汉人和渤海人占绝大多数。”却似有出入。查《辽史·地理志》所载十六个头下州,似都为以汉人所建,看不到载有渤海人,更谈不到占绝大多数。而渤海贵族却受到契丹人的优遇。

《辽史·百官志》载:“灭渤海国,存其族帐,亚于遥辇。”但虽说如此,渤海人在辽代为官较高者却甚少,仅见大素贤、大康义、大公鼎、大延琳、高模翰等少数人,远不及汉人、奚人在辽为显官者之多。

渤海人除多数在契丹人直接统治下之外,也有相当数量据地自立,如定安国自称“臣本以高丽旧壤,渤海遗黎,保据方隅,涉历星纪”。但至11世纪初也就被辽所灭了。又黄龙府渤海燕颇曾据黄龙府第(今吉林省农安一带)。燕颇从景宗保宁七年(975年)反辽起至圣宗统和二十一年(1003年)贡辽,也坚持独立了数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