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始皇的“粟千石拜爵一级”开始,这场官场大戏一直延续到东晋,甚至在明代依然有人称卖官为“卖纱帽”。今天,我们来探寻这段历史背后的真相。
秦始皇首开卖官先河——“缴粟千石拜爵一级”
中国封建时代买官卖官应该自秦朝始。据记载,在一次飞蝗灾害后,秦始皇下诏书向天下公开出售爵位:凡百姓缴粟千石,可拜爵一级。这一制度分为三种:爵位、秩品和职务。其中,“爵”用来区分社会地位的高低,“秩”是工资级别,“职”是行政位置。
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秦国首次变法时制定20级爵位。所谓“授爵封田”的说法,就是有爵者才可以拥有自己的土地和宅基地,最低一级为“公士”,最高一级为“彻侯”。
汉武帝卖官每级加黄金2斤——第八级官职“乐卿”花31万金
到了刘彻(汉武帝)当皇帝时,货币政策走强,买官已不再收粮食,而是直接收钱。当时武功爵分为17级,但只出售到第八级的“乐卿”。购买此等高阶贵族身份需要支付31万金,即相当于15.5斤黄金。在当时的价格计算中,一斤黄金折合人民币约17.5万元,因此这一笔交易价值超过了1亿多人民币。
汉灵帝刘宏卖官可打白条——曹操老爸曹嵩花一亿万买太尉
在刘彻之后,不断有人利用这个机制获得权力与财富。东汉后期,刘宏(汉灵帝)当皇帝时,还专设了一个叫做批发部的地方,用以批量销售这些高层次的政府职务。这意味着即使没有足够资金的人也能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官方认证和权威性。但这样的行为也引发了社会上的不满,因为它违反了真正才能被任命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原则。
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制度变得越来越普遍,并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结构。在一些时候,它还导致了一些人为了个人利益而进行剧烈竞争,有时候甚至会演变成暴力的冲突。而对于那些不能参与或无法负担这场竞争的人来说,他们只能接受更低的地位,从而进一步加深了社会矛盾。
因此,无论是在哪个朝代,只要这个制度存在,就可能产生类似的结果:权力与财富之间紧密联系,使得那些能够支付更多费用的人获得更大的机会,而其他人则只能在边缘徘徊。这种现象至今仍然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某些领域,让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种市场经济下的道德问题,以及如何平衡个人欲望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