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墙之乱-东汉覆亡

东汉覆亡 引言 历史,就是一场一场的闹剧。经过西汉末年风风雨雨的王莽改制、农民起义之后,洛阳城上又重新飘扬着大汉的旗帜。历史好像开了一个莫大的玩笑,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 刘家的人,又挤满了这新的都城,挤满了这新的朝廷。而“苟延残喘”的农民,放下了他们的武器,垂头丧气地走回了自己的故乡,重新拿起了生锈已久的锄头,走向荒芜的田野。当他们投到新主人面前的时候,回忆昔日的场景,真像是一场噩梦。一场噩梦还没有醒过来,新的噩梦又萦绕在农民心里。不堪重负的农民,在南阳的这个豪强地主还没有坐稳皇帝位子的时候,就开始了新的反抗斗争。 扁武更新 扁武帝刘秀初定天下,中国复归于统一,但长期积累的社会问题并没有很好地解决。 前朝的遗留的土地问题,哀、平二帝时,已相当严重;王莽的新朝,因为没能解决这一问题,终被推翻;新市、平林军和赤眉军先后建立政权,但也没有解决土地问题,先后覆灭。至东汉初年,土地问题依然是社会最重要的问题,汉光武帝刘秀本人是个大豪强,他所依靠的统治集团就是一个以南阳豪强为基础的豪强集团。这个集团一开始就显示出严重的兼并性和割据性,因此东汉前期,作为中央集权体现者的朝廷,只能在不妨碍豪强利益的限度内对他们行使着有限的控制。 为了巩固东汉政权,为了恢复农村秩序,建武十五年(39年),光武帝下令“度田”,清丈全国的土地。清丈土地,一是为了核实田赋的征收,检举有田而不纳税的大地主、大商人;二是没收大地主、大商人手里一些土地,分配给无地的士兵和贫苦农民。这一政策,显然侵犯了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因而遭到了强烈反对,特别是洛阳附近的新贵和南阳的皇亲国戚。地方官员自然得罪不起这些豪强,只好袒护他们,把负担转嫁给中小地主和贫苦农民身上。 度田不实,中小地主和贫苦农民不满意,大地主大商人也有意见。于是,生活基础最差、抗风险能力最差的中小地主和贫苦农民发生了普遍的叛乱,地方豪强大族也趁机加入。这次叛乱遍及全国大部分地区,曾是西汉农民起义军发源地的山东、河北、苏北等地,反抗尤为剧烈。光武帝刘秀发现问题,果断解决。当然,他同州郡官一样,也不敢查问豪强。他严查了大司徒欧阳歙任汝南太守时贪赃一千余万钱、查田不实的罪行,并以同样罪名处死了河南尹及郡太守等十余人,表示出对贪赃枉法官员惩处的决心;同时,他采用分化农民起义军的方法,平息了农民起义。从此以后,东汉王朝向豪强势力完全屈服,不再检查垦田与户口的实数。 像度田这样的调整土地分配关系的政策本是新朝建立之初的正常措施,隐瞒和反隐瞒两种倾向的斗争现象也长期存在。但像东汉初年引起的大规模起义者,在中国历史上实属罕见。 它说明在东汉初期,豪强地主的势力特别强大,他们有与东汉中央相抗衡的力量。在争夺人口和土地问题上,中央与豪强地主存在根本的分歧,所以,从一开始,东汉王朝的统治基础就是不稳固的,这为以后中国的大埋下了祸根。 虽然社会矛盾问题重重,东汉政权还是能够保持基本稳定。究其原因,主要是大乱之后的中原,人口大量死亡,土地抛荒,农民有田可种,暂时缓解了土地兼并的矛盾。名义上,光武帝统一了全国。事实上,当时的中国,到处都是孤儿、寡妇和残疾人等。人口数量和质量比西汉全盛时期已相去甚远。 自公元26年到38年,光武帝连续颁布释放奴婢和禁止伤害奴婢的诏令。这些诏令的实行,一方面是与地方豪强争夺人口,另一方面体现出奴婢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它使大批奴婢解除了人身束缚,重新回到土地上去。这一措施最初收到一些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但后来,豪强地主蓄养奴婢的情况又有所抬头,在许多地方,奴婢的人数有增无减。除关注土地和奴婢问题外,光武帝还采取了安定社会、加强中央集权的一系列措施,如加强对官吏的法律监督、限制外戚势力、削弱“三公”的权力、提高尚书令的权力等等。在光武帝的辛苦经营之下,东汉社会呈现少有的繁荣与安宁,史称为“光武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