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曾巩简介—北宋文学家、史学家、孝子
刘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文学家、史学家,以明习律令而闻名。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
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从小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十二岁即能为文。在欧阳修举荐下,他先任太平州司法参军,再任馆阁校勘、集贤校理兼判官告院。一心为民,为政廉洁奉公,关心民生疾苦,与兄弟友爱,被誉为“南丰七曾”。
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被称为“南丰先生”。他不仅在文学上有所建树,而且在政治上也有一定的影响。他主张新法,对于王安石的新法宗旨进行了实际操作,加以实施。
晚年生活相对清贫,但仍旧关心国家大事,并且提出了节约的建议被神宗采纳。他还参与了五朝史事的编修工作,最终因母丧而罢职。在他去世后,被追谥“文定”。
他的散文内容广泛,有义理精深,有节奏舒缓,有感情醇厚;主题明确,说理有条不紊;精于炼句,语言净洁,无论是排比句还是对偶句,都显示出了他的高超技艺。他的作品至今仍被人们赞美,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和史学家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