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武王统一中国后,建立了西周朝代,其政治制度中最重要的两项措施是分封制和宗法制。分封制是一种巩固中央集权与地方割据并存的制度,是周人对征服土地及人民实行统治的一种方式,也是当时统治阶级内部权力与财产再分配的体现。分封原则基于亲疏血缘关系以及功劳大小,与周王有所联系。在这个过程中,授予民众和疆土是其核心内容。
宗法制则是西周时代创立的一套利用血缘关系来维护社会等级秩序的体系,是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基础,它调整了统治阶层内部权力、财产继承与分配秩序。宗法制度之基本原则为“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即嫡系继承先于贤能,而尊卑贵贱亦依此。
在宗法体系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大士有隶子弟”,形成了一套完整而系统化的社会结构。这一制度通过划定贵族等级地位,以自然形成的人际血缘亲疏关系来防止权位和财产争夺。在这种体系下,从始祖至嫡长子传续,并且世代由嫡长子继承,这个家族被称作大宗,其余庶子或庶兄弟通常被赐予小国家称号。此外,小国家也遵循同样的规则:嫡长子的儿子继承爵位,而庶出者成为卿或大夫。
这份复杂但又严格结构下的等级森严体系,使得整个政权得到了族权与神圣结合,从而使“亲亲”、“尊尊”的精神深入人心,为西周礼仪提供了根本原则。
随着时间推移,这些制度逐渐扩展至更低层次,即士兵乃至普通农民,他们也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由家族血脉决定的地位影响。而这一系列规定都源自父权家庭观念,在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转变时逐步确立。
在这些背景下,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是为了稳定国内局势并巩固皇室地位;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适应战争后的新情况,即如何管理大量新的领土及其居民,以及如何处理那些未经征服但仍需控制的地方。此举极大地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各地区的大规模控制能力,同时保证了内战无从生发,因为每个诸侯国都是皇帝直接管辖下的直属机构,不可能独立行动,更不能结成联盟反抗中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