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武王统一中国后,建立了西周朝代,其政治制度中最重要的两项措施是分封制和宗法制。分封制是一种巩固中央集权与地方割据并存的制度,是周人对征服土地及人民实行统治的一种方式,也是当时统治阶级内部权力与财产再分配的体现。它依据血缘关系亲疏大小以及功劳大小来决定诸侯国的设立,同时也承认周王的最高统治地位。
宗法制则是西周创立的一个社会制度,它利用血缘亲疏关系来维护贵族间上下尊卑、贵贱秩序,是分封制和井田制基础,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权力继承与财产分布原则。这一制度以“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为基本原则,即嫡出之子继承爵位,而庶出者不得继承。
在宗法体系中,“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形成了一套完整而系统的法律规范。宗法制度通过划定嫡庶之辨,以嫡长子继承为原则,以防止内部分裂和争夺。此外,这一制度还确保了从始祖到每个家族成员之间的等级秩序,从而稳固了贵族阶层内部秩序。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些制度并不仅仅局限于皇室或高级官员,而是深入到普通百姓中去。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这是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社会结构,它使得整个社会都被组织成一个严格等级化、功能性完备的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