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昚,字元永,南宋第二位皇帝、宋朝第十一位皇帝。他出生于绍兴二年(1132年),被高宗选中养育于宫中。绍兴三十七年(1160年),被立为皇子,受封开府仪同三司、宁节度使,并改名赵昚。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五月,被立为皇太子。
当时的他是一位充满雄心和抱负的青年,他深知自己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在即位后不久,他就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以恢复国家的正轨。他首先平反了岳飞冤案,为主战派大臣平反复官,并且积极备战。隆兴元年(1163年),他任命张浚为北伐主帅,但最终在面对金军压力下不得不与金国达成和议。
尽管如此,赵昚并未放弃恢复国家权威的努力。在他的治理下,南宋朝廷开始了“乾淳之治”,经济繁荣,百姓安居乐业。然而,在内政上,他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防止宰相过度集中权力,比如缩短宰相任期、加强台谏官监察职能等。
在外交方面,他虽然未能实现收复失地,但他的外交政策也显示出了其务实的一面,如与金国签订《隆兴和议》以维持长时间的和平。此外,在军事上,他推行义兵制,将民兵组织起来进行训练,这一制度既增强了军队力量,又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
尽管有这些努力,但最终赵昚还是选择禅让皇位给儿子赵惇,即宋光宗。这可能是因为他认为自己已经老迈,也可能是为了避免内部斗争导致国家动荡。在退休后,他继续参与政治 affairs until his death in 1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