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明朝皇帝不做皇帝明朝能否避免了276年的灭亡

探究封建社会的长久统治者,往往遵循着一个规律:从开国初期的重建和发展,再经过几代君主的治理,最终走向繁荣,然后在鼎盛时期逐渐衰败,最终战乱频仍,乃至被新朝代取代。其中明朝便是这一规律的一个典型案例。

一、设立西厂

尽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理念众人皆知,但明宪宗却创立了皇庄作为个人财产。在天顺八年(公元1454年),宦官曹吉祥的田地在顺义被没收并改为皇庄。随后,皇庄迅速蔓延至各地,其面积仅十年间即达数万顷。此举激化了土地兼并问题,使得官员与藩王争夺土地,以致于官田与民田比例严重失衡。这不仅加剧了社会矛盾,也削弱了明朝经济基础。

自朱见深登基,他便颁布了一道诏书,没有经过任何程序就授予他人官职,这标志着传奉官制度的开始。这违反了职位任命流程,对制度造成破坏,并产生了一系列后果:首先,它使得皇帝将官职视作私有品,可以任意任用,从而破坏了君臣关系;其次,它未经正规手续任命传奉官,加深了官方内部矛盾和冲突;最后,它使宫中权力进一步集中,让嫔妃和宦 官更加猖獗,他们借机买卖爵位,大兴私利。

这些弊政对后世影响巨大,为大明衰落埋下隐患。若没有朱见深这样的君主,可能会延长大明统治时间,而不是仅仅276年的历史。大家对此观点,有何看法?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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