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德淹,字小范,又字景贤,出生于清同治三年(1864年)的县敦信团利村(今洋溪镇),隶属于汉族。他的政治生涯始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乡试举人,并被派为通判(知县)候缺。在云南省任职期间,他因对法日两国合修滇越铁路的争议而与法国领事产生了深刻的不妥协,这使他成为了法国领事所忌憎的人物。
邹德淹在安平厅任职期间,面对当地多年的积案和疑狱,他迅速解决了37起疑难案件,大大减轻了民众的负担。他还推动学校建设,用一元银币交给农民种田,以此来鼓励农业发展。在定远厅工作时,他又扩展小学数量至110所,并提倡养蚕业,使得该地区有了新的经济来源。
在其官场生涯中,邹德淹以其公正、廉洁著称,被视为理想的官员。他曾经遭到台司怀疑,但最终因为自己的卓越表现获得重用。此外,他还参与过反抗外敌侵略的斗争,对抗法军入侵,并成功帮助少数民族首领项从周抵御外敌,最终促成了朝廷释放项从周。
然而,在宣统元年(1909年),邹德淹因母亲去世而辞去了职务回家。后来他再次回到官场,但仅仅一年即辞去一切公职返回故乡。14年9月20日,邹德淹病逝于家中,终年62岁。他的生活轨迹和政绩让后人铭记,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位杰出的官员留下了深刻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