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自古以来,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或信仰,政府和宗教领袖经常会禁止那些不利于他们的书籍。他们采取了强烈的排斥行为,比如焚书或者追究原作者。这还包括如果书籍触犯了宗教禁忌、文化或道德上的禁忌,或是批评时政,它们也可能被禁止出版、持有和贩卖。甚至随着情况的变化,一些图书也会因为不同的原因而被查禁。
历史上有很多真实案例来证明这一点。例如,在公元前213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便开始销毁所有非官方收藏的书籍,以及儒家、法家的著作。
唐代时期,《唐律疏议·卷九》规定私人不得拥有诸多类别的图书,如玄象器物、天文图谶等,如果违反,就要处罚二年。此外,还有一条规定私自学习天文的人同样受到惩罚。
五代后周时期,有关法规更加严格,“今后所有玄象器物、天文图谶七曜历、《太一》、《雷公式》,私家不得有及衷私传习;如有者,并须焚毁。”
宋朝也有类似的规定。在宋真宗时期,对兵書进行了严格限制,只允许《孙子》、《吴子》以及历代史上的《天文》《律历》《五行志》的学习。而在绍圣年间,又查禁了一批元佑党人的著作,这些著作包括苏洵家族成员与黄庭坚等人的作品,被指控含有不当内容,因此遭到了烧毁。
清朝期间,也曾发生过多次查禁各种类型的文献。康熙时期,便下令查禁庄廷鑣编写的《明史》,以及戴名世与方孝标所著之作。而雍正时代,则对汪景祺与谢济世等人的作品进行了封杀。在乾隆朝,更是通过编纂四库全书的手段,将具有反清内容的一些文献予以销毁。此外,还有一次在同治年间,由丁日昌作为江苏巡抚,他下令搜缴淫秽小说,并且开列了一百余种需予以销毁之册,其中就包括一些文学经典,如《水浒传》、《红楼梦》等,这些都显示出中国历史上对于言论自由和知识控制方面存在较为严厉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