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忆起,泛指政府或宗教领袖为了巩固自身的地位或信众的信仰,禁止不利己的书籍。他们采取强烈的排他行为,例如焚书或追究原作者。此外,在书籍的内容触犯宗教禁忌或文化、道德上的禁忌,或批评时政,亦有可能导致书籍被禁止出版、持有与贩卖。甚至随着形势的改变,而查禁某些图书。
真实案例
秦始皇从公元前213年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开始销毁非官方收藏书籍、儒家、法家以外的所有诸子百家的著作。
唐代,《唐律疏议·卷九》:“诸玄象器物、天文、图谶、兵书、七曜历、《太一》、《雷公式》,私家不得有,违者徒二年。私习天文者亦同。”
五代后周,《资治通鉴·后周广顺三年》:“今后所有玄象器物、天文、图谶、七曜历、《太一》、《雷公式》,私家不得有及衷私传习;如有者,并须焚毁。”
宋代宋真宗时期,朝廷重申禁止私习兵書规定:“除《孙子》、《吴子》等外,其余悉为之。”宋哲宗绍圣年间查禁元佑党人的著作,如苏洵等人《文集》,并行焚毁。
宋高宗绍兴十四年,在秦桧的一再要求下,从事野史之令开始颁布。
元代先后六次下令查禁天文和阴阳之书。
明代永乐二年明成祖以朱季友献送进呈过于反对周程张朱学说,“词理谬妄”、“谤毁圣贤”,下令杖之一百,焚毁所有藏书,不得教学。此外明英宗在正统七年的末期曾经查禁瞿佑编订民间小说集《剪灯新话》,隆庆五年的末期也曾经因为李贵和提议而查禁陈建所编撰明史记载性质的大型历史文献《皇明通纪》的部分内容。
此类情况在清朝也有发生。在康熙时期曾多次下令查缴并烧毁涉及反清内容或者具有不当言论的情报资料。在乾隆时期,还通过编纂四库全書来进行文字整顿,其中包含了对大量反清文学作品及其它材料进行审查并予以抹杀。此外,他还提到了丁日昌在同治初年期间因其严格封锁淫秽文学而引发争议的事实。
总结来说,这些事件展示了中国历史上对于控制知识流动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尝试,以及这些措施如何影响到不同时代的人们对于信息获取和表达自由权利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