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国历史的长河中,朱子的思想如同一股清泉,流传至今。古代冠礼不仅是男子成年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儒家教育的一环。在宋代,司马光简化了《仪礼·士冠礼》,制定了一套更加实用的冠礼仪式。他的《书仪》详细规定了男子从十二岁到二十岁之间,只要父母没有重大丧事,就可以举行冠礼。而对于三加之冠,他进行了创新: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头。
朱子家礼继承并完善了司马光的制度,将冠年的年龄范围扩大到了十五到二十岁,并强调了学识要求:“如果孩子性格敦厚好古,再过十五岁以上能通晓《孝经》、《论语》,略知礼义,便可施行。这是一种极其美好的做法。”
在《朱子家礼·冠禮》的描述中,我们看到童子服的具体内容:双紒四衫、勒帛、采履。双紒指的是两根发髻,用红色锦绦扎系;童子的发式有总角和鹁角两种;穿着四衩衫,这样的衣物便于活动,与不裘裳、不帛襦袴相同;童子的衣物通常用缁布制成,上面饰以朱红色的锦缘,而脚上的鞋叫采履。
随着时间的推移,服饰也发生了变化:
(1)初加时佩戴缁布冠,身穿深衣、大带和纳履。
(2)再加时换上帽子,穿着皂衫、大革带和系鞋。
(3)最终三加则披上幞头,对应公服,则是革带和靴子,以及执笏或襕衫。
这些装束,不仅体现出当时社会对男性青年的期待,也反映出人们对文化传统的尊重与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