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传统文化与初中历史重点知识在社会中的应用

在思维方式上,强调整体性、和谐性、统一性,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显著特征。而从先秦的“天人合一”论到宋明的“万物一体”论,则是这一特征的集中体现。

我们的祖先在商周之际就开始了对天人关系的探讨和阐发。注重人与天、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统一和协调,即“天人合一”观念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观念。儒家经典《周易》有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妇夫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天地、万物以及以礼仪为行为规范的人群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而天则是这个统一体的主宰、本源。《中庸》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诚者,天之道也”,“诚”即是“ 天道”,只要能够扩展出这种德性的,就会达到整个自然界及社会的一致。

孟子更以简练的话语概括了“天人合一”的思想: “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 性,则知 天矣”。(《孟子・ 尽心》) “ 性”即人的固有的仁义礼智,这些品质植根于心,只要极力以善行,便可知此 “ 性” ;知道此 “ 性”,便可理解宇宙间贵好的原理,因此心、性能融为一个整体。

先秦道家的思想同样强调了这种观念。道家的概念中的"道",与儒家的" 天 "一样,都指宇宙本源,但又不同于儒家更加重视的是一种平衡的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在老子的教导中,“道生 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 物 万 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42章)。他还说,“ 人法地, 地法 天, 天法 道, 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

庄子的哲学思考则进一步发展了对这方面的问题,他认为世界上的事务都是相互联系并且不分离的一部分,他提出了这样一个看点:宇宙就是我的内心,我内心就是宇宙。他认为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上的任何地方,无论是什么样的存在或事件,它们都属于我自己的意识领域,所以他们都是我自己的一部分。

董仲舒在西汉武帝时期,以适应国家加强中央集权实行朝政改革需要,将先秦时代关于" 合为 一" 的理论推向新的高度。他提出了一种名为"感应 " 和 " 合 为 一 " 的理论,并试图通过这种理论来解释王权及其对于社会秩序稳定的作用。他将这些思想用来支持他的政治目标,如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使得皇帝成为国家秩序中最重要的人,从而巩固中央集权制度。

到了宋明理学阶段,这些思想被进一步深化并发展成为了哲学体系。程朱理学派把超越时间空洞精神实质--理作为宇宙本源,他们将这个概念称作世间一切事物根本基础。而陆王理学派则把个人的良知作为宇宙本源,他们称它为全然真实永恒不变的心灵状态。这两种不同的立场都试图通过某种形式上的单元或者中心,把所有事务汇聚起来,使它们变得更加清晰和连贯。

最后,在王守仁的心学系统里,我们看到一种完全不同的方法来处理这一问题。在这里,不再谈论外部的事象,而是直接关注内部的心灵活动。当我们真正理解自己的良知时,我们就能够理解整个世界,因为我们发现自己实际上就在这个世界中,而且我们每个人都拥有共同的情感反应——爱好美丽顺畅的事情,我们厌恶混乱痛苦的事情。这意味着我们其实没有真正区分开什么属于我们的什么属于别人的东西,因为我们的感觉和情绪使我们感到一切都是连接在一起的一个整体。此外,由于所有的事务都共享相同的情感反应,那么它们实际上也是一个整体,就像人类一样,也是一种生命形式,它们表现出同样的愿望——追求幸福避免痛苦。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具有自我意识或其他类似于人类意识功能,只是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可能提供类似的感觉或经验给予人们,使人们觉得有一种神秘不可言说的联系存在于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以及其中包含的事故发生过程当中产生出的意义以及价值评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