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瑞(?~1625.9.29),字思永,号衡台,山东临清州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进士,授中书舍人。明光宗即位,他被提拔为吏科给事中,上疏请求收留录用前朝的忠臣,不久陈述刚开始执政时应注意的三项要务,即:一、任用仁爱贤能的人;二、推广皇上的恩惠;三、远离、阿谀奉承的人。
天启元年(1621年)又提升为礼科左给事中,这时辽阳战事危急。周朝瑞请求在内阁大臣中推选二个通晓军事的人专门负责这事,而用职方郎一人专门管理机要事情,给事中二人专门负责来往的公文,皇帝同意了。他还力主复讲,并且与同僚们一起上疏说:“如今上朝的机会已逐渐减少,倘若再取消讲解经史,将深宫重重阻隔,无见。”
不久,与惠世扬等人极力追究大学士沈纮勾结中官操练部队,是窝藏在皇帝身边的内奸。沈纮上疏辩护,但周朝瑞等人彻底揭发他贿赂勾结魏忠贤等人的罪行。不久,被扣压多次奏章后,最终被陷害入狱,在狱中遭受严刑拷打,最终壮烈遇害。
崇祯初年(1628年),赠大理寺卿,让他的一个儿子做官。明安宗时,谥号“忠毅”。周朝瑞与同为阉党所害的杨涟、左光斗、魏大中、袁化中、顾大章并称“东林六君子”,即“前六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