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裕(1868年2月3日—1913年2月22日),原名静芬,满洲镶黄旗人,是叶赫那拉氏。她的父亲桂祥是慈禧的胞弟,因此她也是慈禧的侄女。光绪十四年(1888年),18岁的光绪帝与隆裕成婚,并被立为皇后。
孝定景皇后的生平同样充满了争议。她在历史上的地位主要是因为她成为清朝最后一位皇后,而非因个人能力或贤德。在《瀛台泣血记》中,她被称作“静芬”,但这并未得到其他史料的支持。
光绪帝与隆裕之间缺乏感情,这可以从他们之间缺乏正常夫妻间的情感交流来看。他们结婚时,光绪帝对她印象不佳,但他没有选择权,只能接受慈禧的安排。这场婚姻对于双方都是一种牺牲和压迫,既没有给予双方幸福,也没有给予社会正面的影响。
在慈禧太后的操控下,光绪帝不得不接受这个结果。而且,由于当时的情形,她成了一个监视者和密探,让宫廷中的每一步动作都受到控制。这种状况在慈禧归政之后变得尤为重要,因为即使长期居住颐和园,她仍然能够通过她的侄女掌握实权。
尽管如此,在大火事件发生后,大婚典礼还是如期进行了。大火让人们认为这是不祥之兆,因此在火灾发生三天后,所有颐和园工程除佛宇暨正路殿座外,其余工作一律停止,以表示“知儒修省”之意。
最终,在一次选秀闹剧中,被选中作为皇后的叶赫那拉氏,不得志地成为了清朝最后一位皇后。当初有的人曾希望她能像前任一样展现才干,但事实证明,这个希望很快就破灭了。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她一直处于困境之中,没有获得应有的尊重,更无力改变自己的命运,最终以悲剧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