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镜 (1662年—1733年),字抑光,清朝康熙、雍正时大臣。原隶籍汉军正蓝旗,雍正五年(1727年)因功抬入汉军正黄旗。监生出身。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二十二岁的田文镜出仕县丞,升知县、知州,历二十余年。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官内阁侍读学士。雍正帝即位后,深受宠待。雍正元年(1723年),署山西布政使,次年调任河南布政使,擢升巡抚。田文镜凭借多年担任地方官的经验,大力推行雍正帝的改革方针,以整饬弊政。清查积欠,实行耗羡提解;限制绅衿特权,严限交纳钱粮;严行保甲制度等。但引起一些官员不满,先后受直隶总督李绂、监察御史谢济世参劾。然而雍正帝以其实心任事,称之为“模范疆吏”,任用如故。
雍正五年(1727年),任为河南总督,加兵部尚书衔。雍正六年(1728年),任河南山东总督。雍正七年(1729年),加太子太保。雍正八年(1730年),兼北河总督。河南水灾,田文镜隐匿不报,雍正帝仍予包容。雍正十年(1732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病死,享年七十二岁,谥端肃。田文镜著作有《抚豫宣化录》、《钦颁圣谕条例事宜》,曾主持编修《河南通志》。
田文镜政事干练,以刁钻刻薄闻名,结合清官与酷吏于一身。治理地方期间,治盗极严,辖境几乎无盗贼,同时督责诸州县清理赋收,开辟荒田,限期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