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发展阶段,中国青少年面临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是极为重要的。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如“立志”、“畏”、“知耻”,对于当下廉政文化建设具有直接关系。
首先,“立志”是指树立远大的目标和坚定的信念。这需要明确自己的生活追求,不仅关注物质生活,更要关心国家民族的大事。在古代儒家思想中,有“内圣外王”的说法,即自我修养与服务社会相结合,这种精神至今仍然对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其次,“畏”则是指敬畏规矩和制度,尊重法律,反对腐败。这一点体现在孔子的教导中,他说:“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意思是不但要遵循正义之道,还要保持良好的品行,不贪污不腐,是一种高尚的人格魅力。
最后,“知耻”则是指知道羞耻感,用来约束自己不做坏事。在中国古代,一些官员虽然权倾一时,但到了晚年却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努力改过自新的情形,也是一种高尚的情操。
总之,要想在现代社会中弘扬廉政文化,就必须继承并发扬这些优秀传统美德。通过教育引导,让青少年从小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将来成为一个具有责任感、诚实守信、公正无私的人民群众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