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究《美国的建立》时,学生们经常好奇,加拿大为何没有和北美十三州一同反抗英国的殖民统治。笔者通过深入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加拿大的历史背景与北美十三州迥异。加拿大起初是法国的殖民地,自16世纪开始被法国人所占据,并于17世纪发展成为法国王室直接管辖的大型殖民地——“新法兰西”。这一时期,路易十四确立了类似法国的政治、经济和宗教制度。在18世纪上半叶,当新法兰西稳定繁荣并且拥有高度团结、宗教统一(天主教)的社会结构后,大多数居民即便在七年战争之后英国收归其领土,也选择留下。英国政府为了维护其对加拿大的统治稳定性,与当地居民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同时保留了许多现存制度,因此加拿大人对北美十三州的事业缺乏兴趣。
其次,在北美独立战争期间,加拿大主要包含魁北斯科舍、新斯科舍、纽芬兰以及鲁珀斯特兰四个地区,其中后两者尚未发达,而前两个则相对繁荣且安居乐业。此外,由于新斯科舍的地理位置远离十三州,它成为了英国海军基地,而魁北克居民几乎全为天主教徒,他们视美国人的思想为敌人,不愿接纳。
再者,长期以来,一些英属殖民地一直梦想将魁北克作为第十四州并入他们之中,但1775年的入侵事件激化了加拿大人对于美国人的仇恨,使他们更加坚定地支持英國。
此外,一些效忠派逃到加拿大的美国公民由于反对美国政府而增强了他们对英國皇帝的忠诚,这进一步巩固了英国在加那达的地位。
1791年的宪法不仅缓解了一部分矛盾,还增强了英王对加那达直接控制权,使得“第二帝国”初具规模。在一个充满贸易保护主义和市场秩序的地方,加那达居民更担心的是崛起中的美国力量,从而更加依附于英国。
最后,以1812年至1818年的战争为转折点,虽然双方都有进展,但最终因战略上的考量,将扩张方向转向南方,最终以边界问题解决。这场战争促使加那达人民产生民族自豪感,并进一步推动国家联合,同时也巩固了与英国之间的情谊,对待美国变得更加冷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