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美国的建立》时,学子们常问:为何加拿大不与北美十三州一同抗争英国?笔者深入考察,以下是我的总结。首先,加拿大曾经是法国殖民地,从16世纪起,法国人在此定居至17世纪60年代,其成为法国王室直辖殖民地——新法兰西。在此期间,路易十四建立了相似于法国的政治、经济和宗教制度。当18世纪上半叶新法兰西稳定繁荣,与英国七年战争后转手,不影响居民生活习惯。英国统治者以和谐维持秩序,保留了现状,使加拿大人对北美十三州的斗争失去了兴趣。
其次,在北美独立战争期间,加拿大的主要地区包括魁北斯科舍、新斯科舍、纽芬兰及鲁珀斯特兰四个区域,其中鲁珀斯特兰尚未发达,而新斯科舍则因其海军基地经济繁荣,以及远离十三州而安逸。而魁北克居民几乎全是天主教徒,对美国人的宗教信仰充满敌意。
再者,长期以来十三州觊觎魁北克,但1775年的入侵激化了加拿大人对美国的仇恨。成立后的美国国内“效忠派”,为了逃避前往加拿大增强亲英情绪,为英国统治提供支持。
1791年宪法通过,一系列措施缓解英裔与法裔矛盾,同时加强英王对加拿大的直接控制,“第二帝国”初见端倪。在贸易保护下的商品市场良好,加拿大居民担忧的是崛起的美国权力,因此更加忠诚于英国。
最后,1812年的战争使得双方各有所失,最终边界问题得到解决。这场战争培养了加国民族感情促进联合,加强与英国联系,使反美情绪更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