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童子服作为一种特殊的装扮,不仅体现了儿童的成长,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礼仪和教育的重视。宋代士庶冠礼是男子成年仪式的一部分,经过司马光简化后的《书仪》规定了冠礼年龄为十二至二十岁,并将三加之冠进行变通。
朱子在《朱子家礼》中继承并完善了司马光的制度,将冠年范围扩大到十五至二十岁,并提出了学识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这体现出儒家文化对知识和道德修养的强调。
宋代童子的服饰有双紒、四衩衫、勒帛、采履等。双紒指的是左右两个发髻,可以用锦绦扎系;还有鹁角这种留前发及两侧发而剃去其他头发的方式。此外,还有偏顶留钱大和鹁角留顶前束以彩缯等不同的风格。穿着四衩衫便于活动,与不裘裳、不帛襦袴相呼应。童子的衣物通常称为采衣,用缁布制成,以锦缘装饰。
在宋代初加层次中,有缁布冠配深衣、大带、纳履;再加则是帽子配皂衫、革带、系鞋,其中帽子可用纱或绉纱制作。而明代则出现了襕衫作为皂衫替代品,这种衣服特点是圆领且腰间有襞积。此外,鞋类可能与深衣搭配使用黑色的靴类。
到了三加层次,即幞头阶段,则需穿公服配革带、纳靴及执笏,或是在父无官者情况下仍然可以穿襕衫。这一时期公服采用折上巾形式,由漆或纱制成,其袖长回肘宽三尺(约合今一米二),后摆处也有襕。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每一个时代都有一套完整的人生阶段标志性装扮,这些装扮不仅象征着青少年向成人转变,更表达了一种对于未来生活态度和社会角色认同的期待。